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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動企業品牌再造的成功關鍵:三角雙層協作

近年協助企業客戶進行品牌再造,發現能長久合作且真正產生效果的,關鍵是「內外三角雙層協作,就像是個「PLAY鍵」,按下去,真正啟動改變。

一般來說,品牌或任何創新專案要推動,需要決策者、內部執行團隊、外部顧問團隊三個角色共同推動。但回顧近年的專案,每個專案也都有三方角色,卻不見得每個都成功。反思成敗,回想起多年前由行銷大師 Philip Kotler 提出的「創新組織理論 ABCDEF架構」(Winning At Innovation: The A-to-F Model):

  • Activator發起者:發現問題,並發起創新的關鍵倡議人物
  • Browser探尋者:搜尋並能辨識有效創新方案的伯樂
  • Creator創造者:打破既有思維邏輯,並提出突破性創意的改變者
  • Developer開發者:協同開發新架構中關鍵技術元件的設計者
  • Executor執行者:熟悉組織,協助落實新方案的執行團隊
  • Facilitator支持者:支持創新並提供資源與授權的幕後老闆

多數台灣有年資的企業,都已進入到成熟的二代接班期,但二代往往與老董間有代溝,內部團隊又難以捉模老闆們的想法,更何況對「什麼是品牌」都僅有個模糊的概念。這時,熟悉一二代、上下層,不同想法和語言的外部顧問就顯得格外重要。

把原本的合作正三角,轉個90º成為PLAY鍵,代表外部顧問要能將新觀點,同時輸入給內部的上下兩層。

原本正三角的角色,實際上更應各細拆為兩層,將ABCDEF拆成A/F、B/E、C/D三面向六角色,才是在每個環節都能順暢組織與推動的關鍵。

由組織內部上層發起,內部下層推進,外部提出新觀點與架構,同步影響組織上下層,進而讓上層願意提供資源讓下層好做事,也讓外部團隊能創造更多成果,成為內部上下層的共同功績,說服更多橫向單位加入改變。這大概就是這幾年能成功推動「遠雄集團品牌再造」、「台隆集團Niseko快攻搶市」的一點心得。

將A2F角色套用到台灣企業狀況+品牌改造實景,就變成了:

  • Activator 二代:通常留學國外,嚮往外商品牌與作風,想改造組織升級品牌,需相信專業
  • Browser 幕僚:深受二代與經營團隊信任,能提出老闆聽得進去的建議與規劃,能組織團隊資源
  • Coach 顧問:能洞察組織痛點與商模、具不同領域成功經驗,能系統性思考,提出符合客戶產業與現況階段的主軸與架構,並擔任教練角色,引導內外團隊正確方向
  • Designer 設計:能協助落實品牌體驗環節的各類型設計師與開發者,需理解客戶為什麼這樣想,並能站在使用者角度換位思考
  • Executor 執行:熟悉組織風向,能接球向內整合與傳遞資訊,並具備優良執行力
  • Facilitator 老董:願意接受新事物,並授權給兒女與專業經理人團隊,只過問不干涉

企業品牌再造的推動,背後可能有許多不同目的,無論老企業要翻新吸引新血,成長企業要整合拓展加速,或是多角化獲取更多市場,品牌都有不同作法可協助達成目的。但成功與否,還是回到組織與流程,能否把品牌經營者的期待,化為顧客與利害關係人的認可。

關於 價值塑造師 Francis

以顧問和教育為志業的創業家,MARKiT 聚好策略顧問 創辦人。20年職涯歷練過上市公司集團品牌策略規劃、新創事業單位行銷公關、與國際型廣告公司業務總監等職務,橫跨品牌、行銷、數位、業務、客戶經營等領域。現以「為台灣人說出好故事」為宗旨,協助從1到10,000人的各規模企業與組織,發掘核心價值、創造差異定位、設立願景藍圖、並說出好故事,走出各自專屬並聚焦的品牌之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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